法国的全域旅游突出体现在都市旅游、乡村旅游一体化发展上。上世纪70年代中期,乡村成为法国旅游热点。农民除了种地外,还可以接待旅游者、与人交流、增加收入,这种模式的乡村旅游之后逐渐在世界发达国家和地区流行。法国的乡村旅游体现了全域旅游特征。一是基础设施建设全域覆盖,法国政府非常重视乡村的基础设施建设,致力于便捷交通和完善设施等基础性工程。重要的大村庄有快速列车可以到达,停车场设施完备,标识系统完善,超市、医院、图书馆等公共服务设施配套齐全。二是旅游产品的原真性与独特性。法国强调良好的生态环境和乡村景观的保护,这既是乡村区别于城市的重要特征,也是其自身发展的根基;注重乡村地区地域文化的保护与传承,包括当地的民风民俗、建筑特色、生产生活习惯、邻里之间的社会交往等。三是政府扶持和财政投入。法国乡村旅游一直在政府支持下发展,近年来,随着乡村旅游行业协会及其他民间组织的成立,行业自律行为也逐步产生作用,政府的管理职能弱化,而监管职能加强,各地方政府继续履行监督检查的职责。为使农村民居适合“家庭接待服务微型企业”的标准,法国政府提供经费资助以促进维护与修缮。农民可以加入法国农会的“欢迎你到农庄来”(Bienvenue à la ferme)网络,或加入“农民接待”(Accueil paysan)等民间协会组织,政府规定,只要业主遵守利益相关者的约定,家庭旅馆在建设后达到三稻穗(相当于酒店业里的三星级)标准,10年中每年向公众开放6个月,就可以得到政府家庭旅馆修缮补助津贴,补助津贴大约占总投资额20%-30%。法国政府还成立了乡村旅游常设会议机构来促进乡村旅游的发展,2003年成立部际小组,在全国规划自行车道和绿色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