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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市四城联创办获悉,日前西安已顺利通过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再次成为国家卫生城市。据悉,此次是我市自2008年被授予“国家卫生城市”称号后,首次接受复审并蝉联这一荣誉。
据了解,西安市自2008年被全国爱卫会授予“国家卫生城市”称号,而国家授牌后每三年进行一次复评,对不合格者将摘牌。今年7月~10月,全国爱卫会陆续对2008年命名的国家卫生城市(区)、乡镇(县城)进行了复审。重点检查了国家卫生城镇卫生基础设施建设与日常卫生管理等方面的巩固与发展情况,特别是旧城区、背街小巷、城中村、城乡接合部、农副产品市场等薄弱环节以及“五小”行业的卫生管理情况。
结果表明,我市在取得国家卫生城市荣誉称号后,工作力度不减,在巩固和提高卫生创建成果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发挥了国家卫生城市的典型示范作用。经过复审,西安市等45个城市 (区)被重新确认为国家卫生城市(区),宝鸡市麟游县城等113个乡镇(县城)被确认为国家卫生乡镇(县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