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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政府2013年第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陕西省水上漂流安全管理办法》,《办法》将于6月1日正式施行。《办法》规定,漂流工具必须经过海事机构的正规检验,漂流工必须经过海事机构的专业培训考试,并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办法》明确规定海事管理机构和航运管理机构分别是水上漂流安全监督管理和运政管理的主管机关。明确了水上漂流必须实行企业化经营管理和漂流企业的安全主体责任。《办法》还对漂流水域的安全条件、漂流运营管理和安全保障的主要措施作了明确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