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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游推行小费制,旅游专家为携程此举叫好 来源:网络   编辑:www.029558.com    时间:2012-04-30 17:34:15   浏览量:1407次

 推行小费关键在于游客满意和自愿 高端旅游团可先行实施

  领先的在线旅游服务商携程旅游近期全国实施国内游小费项目,除了在旅游者中反响热烈,也获得了业内资深专家的肯定。著名旅游专家王兴斌近日公开为此叫好,他认为游客因服务满意而自愿支付,导游在这种情况下收受小费是合情、合理、合法的劳动所得。专家建议,旅行社可以在高端旅游团中先行实施小费,政府主管部门可以规范小费行为,在相关法规中明文写入规范旅游服务人员小费的条文。

  “因满意导游服务而自愿支付小费的旅游者,是成熟的旅游者;因服务好而得到小费的导游员,是成熟的导游员;能够常态化地实施国内游小费的旅游服务企业,是成熟的企业;能够实施旅游小费常态化的旅游业,是具成熟标志的旅游业。”近日,国务院特殊贡献专家津贴获得者,曾任国家旅游局旅游规划特邀专家、联合国开发计划署旅游项目专家、原中国旅游学院旅游科学研究所所长王兴斌,在中国青年报发表了《为携程实施国内游小费叫一声好》的长篇评论,支持国内旅游小费。

  记者了解到,今年以来,携程在全国范围内推出了数百条自主研发的中高端、差异化的团队产品,主要包括舒适和豪华团队游、半自助、私家团等类型,并披露了小费实施办法和相关团队游服务标准。这些产品的预订须知页面,都提示旅游者可根据满意程度为导游支付小费,建议支付数额为每人每天20~50元人民币,并说明小费并非强制支付,导游也不得强行索取小费。携程旅行网副总裁郭东杰表示,携程小费项目的核心是通过自主研发的优质团队游、携程“专属导游”队伍建设,以好服务赢得游客自愿支付小费。他把携程倡导小费的关键词概括为:阳光消费、合理价格、质价相符、有偿服务。

  导游收受小费是否合情、合理、合法?王兴斌认为,关键在于游客对导游服务是否满意和游客支付小费是否自愿。游客因服务满意而自愿向导游支付小费,是游客对服务者良好服务的一种酬谢和奖励。导游在这种情况下收受小费是合情、合理、合法的劳动所得。出境旅游团中收取领队、导游、司机小费已成常态,但国内旅行团依然把小费列入“禁区”。他认为携程实施国内游小费是旅游服务企业与国际惯例接轨的破冰之举,“举双手赞成”。

  专家认为,目前旅游小费只能在高端旅游团中先行。王兴斌认为,在当今的社会环境与旅游业态下,盛行于市的低价旅行团不具备推广国内游小费的条件,只能在小众化的高端旅游团中先行。记者了解到,根据携程制定的标准,小费项目都是携程自主研发、独立发团的中高端产品,并且从薪酬体制上保障导游收入和权益,包括导游工资、带团服务费、四险一金等,无零负团费补差,让导游回归服务者的本职;这些产品符合携程“透明团”服务规范和承诺,无强制购物和消费,并且设计上有体贴、独到元素,或者在服务上有增值体现,提供差异化服务。

  专家建议,除了部分旅行社和高端旅游团中先行推广,政府主管部门也可以通过法规等办法规范小费行为。王兴斌主张,在《旅游法》、《导游员管理条例》中,应明文写入规范旅游服务人员(包括导游、门童、客房服务员等)小费的条文,而不是不分青红皂白地一概“禁止小费”。目前导游服务中存在的不正之风并非小费本身之过,而是“零团费”、“低团费”及导游要向旅行社支付“挂靠费”、“人头费”甚至垫付接团费等歪风邪气的结果。

  “携程是我国首先开创网络旅游服务的非国营企业,现在又第一个吃“国内游小费”这只“螃蟹”。但愿携程的创举不要被有关部门以这种或那种理由叫停,也期待携程能坚持下去,不断完善,为实施国内游小费积累经验,提供范例。”王兴斌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