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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年龄差异加收团费 消费者可讨还 来源:www.029558.com   编辑:西安康辉旅行社    时间:2012-07-13 10:56:27   浏览量:1575次

  市民在旅行社报团出游时,经常会收到旅行社提出的这些条款要求,而事实上,这些都是旅行社单方面提出的“霸王条款”,不具法律效应。

  记者调查发现,有的旅行社会以“消费少”为由,向老人、小孩等特殊群体加收费用。对此,市消保委法务律师徐威指出,我国《消保法》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导游采取不当手段强迫或变相强迫消费者购物或参加自费项目,就是侵害了消费者自主选择权。“如果消费者在同一旅游行程中,因为年龄、职业等差异被旅行社加收了费用,消费者有权要求旅行社返还。”徐律师说。